某事業單位上班的秦先生都在附近的快餐店吃午飯。可是,每天“老三樣”的飯菜,漸漸地讓他厭倦,于是和同事商量通過微信平臺向一家餐館訂了3份煲仔飯。
可是之后發生的事情,讓秦先生始料未及。當天晚上,他就嘔吐腹瀉不止。后來,經過診斷,醫生說應該是午飯有問題。秦先生回想起中午吃煲仔飯的時候,就覺得里面的香腸有股霉味。“會不會是飯菜出了問題?”當秦先生再次撥打店家電話,想讓其給個說法時,對方予以了反駁,并掛斷了電話。秦先生告訴記者:“這家店賣的是私房菜,根本沒有實體店,只能算自己倒霉了。”
隨后,記者通過手機下載一款網絡訂餐APP,里面圖文并茂的美食讓人食欲大增。然而在評論區記者看到,點餐的顧客反映最多的是:分量少、不衛生、吃完上吐下瀉、有東西沒煮熟、飯涼了等。
據食藥監部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