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指出,加強仿制藥技術攻關,對重點仿制藥產品按照最高不超過研發投入50%的額度給予資金支持;對承擔仿制藥一致性評價臨床試驗的醫務人員,在職稱晉升、科研獎勵和績效分配等方面予以支持。
《意見》明確,重點支持仿制臨床用量大、金額占比高、療效確切的藥品。支持有條件的仿制藥企業申報建設國家級小品種藥品集中生產基地,保障臨床短缺藥品供應。充分利用北京市醫院、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資源優勢,建立仿制藥技術攻關聯盟,加強仿制藥技術攻關。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支持企業建立高水平研發中心。
《意見》提出,要提升仿制藥質量療效,加快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加強仿制藥臨床試驗能力建設,支持三級醫院留出一定資源設立研究型病房,推動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與具備床位條件的醫院開展合作。要完善支持政策。加大科研和產業支持力度,對重點仿制藥產品按照最高不超過研發投入50%的額度給予資金支持。促進仿制藥替代使用,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藥品,實行通用名管理,將仿制藥和原研藥一視同仁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推動仿制藥產業國際化,對仿制藥在歐美國家獲批上市的企業,給予相應激勵。
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