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武漢3月18日電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進一步規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發布秩序,強化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主體責任,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信用體系建設。近日,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官方網站公示了2014年度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發布嚴重失信企業名單(第一批),共224家。詳情請登錄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查詢。
根據國家廣告法律法規要求,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必須經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批,處方藥廣告只能在醫學、藥學等專業刊物上發布,非處方(OTC)類藥品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形式發布。在發布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時,必須標注經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批核發的廣告批準文號。不得擅自發布超出廣告審批的內容;不得夸大藥品適應癥(功能主治)、醫療器械適用范圍、保健食品功效;不得有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不得含有效率、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不得利用國家機關、專業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也不得利用患者、消費者為產品功效作證明。
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時,可登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核實藥品、醫療器械及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生產廠家等批準信息,盡量選擇在正規醫療機構或藥店購買,勿輕信虛假夸大廣告宣傳。當您購買到有質量問題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時請撥打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