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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監護不過關怎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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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 徐艷 主任醫師

產檢過程中對36周以后的胎兒,建議每次產檢做胎心監護,對病理性妊娠如妊娠期高血壓、糖尿病或其他高危因素的孕婦,可能做胎心監護的時間會更早。監護多次不合格,首先要排除生理性情況,胎兒在睡眠狀態,一個睡眠周期是20-40分鐘,有的甚至更長,這時睡眠狀態下心率變異性不夠;其次要考慮病理性情況,有沒有用藥物抑制胎心率的變化如用硫酸鎂或鎮靜藥。還有就是真正胎兒有缺氧的先兆,可能表現出中樞抑制,胎心監護就不合格。所以經常會讓病人吃一點東西或推動胎兒肢體,或放音樂來刺激胎兒產生相應的運動,胎兒活躍以后再做的胎心監護可能就會變正常。如果持續做監護,不管怎樣誘導,胎兒胎心監護始終活躍不起來,認為可能是缺氧的表現,要進行相應緊急處理,甚至緊急做剖宮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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