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
神經損傷按損傷程度、性質可將其分為神經傳導功能障礙、神經軸索中斷、神經斷裂等。
1、神經傳導功能障礙:表現為暫時的感覺運動喪失,神經纖維無結構改變,數日或數周內功能便自行恢復。多由輕度牽拉、短時間壓迫引起;
2、神經軸索中斷:病理表現為斷裂的軸索遠端變性或脫髓鞘。神經內膜管完整,軸索可沿施萬鞘管長入末梢。神經功能障礙多可自行恢復,由鈍性打擊或持續壓迫引起;
3、神經斷裂:神經功能喪失需經手術修復,方能恢復功能。
參考資料:[1]陳孝平,汪建平.外科學.第8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