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
中醫學對患者的飲食禁忌方面積累了很多經驗,并有系統的理論指導。
臨床上常見的寒、熱、虛、實證的飲食宜忌如下:
寒證:適宜的原則為益氣溫中、散寒健牌。宜食溫性熱性飲食物、忌用寒涼、生冷食物。
熱證:適宜的原則為清熱、生津、養陰。宜食寒涼平性食物,忌食溫燥傷陰食物。
虛證:陽虛者宜溫補,忌用寒涼,陽虛病人不宜過食生冷瓜果、冷性及性偏寒涼的菜肴食物。陰虛者宜滋補,清淡,忌用溫熱,陰虛病人則不宜吃一切辛辣刺激性食物,如酒、蔥、大蒜、辣椒、生姜之類。一般虛證病人忌吃耗氣損津、膩滯難化的食物。由于虛證患者多數有脾胃功能的減退,難于消化吸收,因此也不宜吃肥膩、油煎、質粗堅硬的食物,食物應采用清淡而富于營養的為宜。
實證:是指病實邪盛而言,熱證,寒證中都有實證。飲食宜忌也要根據辦證情況標本兼治或者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配合藥治而獲良效。如氣滯者忌食懷山藥、土豆等易壅滯腸胃之品,痰多者著忌食用肥肉等生痰之物。
另外,一般要求患者在治療期間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忌生冷:為虛寒者所忌,即不宜食用冰冷飲食,以及過多生蔬菜和瓜果。
忌黏滑:為納運不佳及外感初起者所忌,即不宜食用糯米、大小麥等難以消化的米面之食。
忌油膩:為痰濕、外感及諸虛證者所忌,即不宜食用肥肉、油炸之品。
忌腥膻:為風熱、痰火、斑疹瘡瘍者所忌,即不宜食用魚、蝦、蟹、羊肉、狗肉、鹿肉等。
忌辛辣:為熱證者所忌,即不宜食用蔥、蒜、韭菜、辣椒、酒等。
忌發物:為哮喘、動風、瘡瘍者所忌。所謂發物指能引起舊疾復發,新病加重的食物。除腥膻辛辣之物外,也包括如鵝肉、雞頭、豬頭肉、驢頭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