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是治療惡性腫瘤的重要手段,沒有確定的診斷,是不能隨便做化療的。化療藥進入體內是"敵我不分"的,在殺傷癌細胞的同時,也毒害正常胞,因此造成身體各臟器、各系統不同程度的損傷,導致功能障礙。
由于化療藥的毒性如此之大,所以它不可做為 "診斷性治療" 來試用。更不可在沒有最后確定是否是惡性腫瘤的情況下,開始用化療藥。這是為了避免給萬一不是惡性腫瘤病人帶來不必要的痛苦,所以,首先要明確診斷,才能化療。
癌癥患者最終確診需要依靠病理組織學或細胞學的診斷。也就是必須在顯微鏡下查到癌細胞,這才是最終判斷。
a、癌細胞性質種類。
b、分化程度。
c、生長形式。
d、轉移情況。
鏡下病理檢查的標本取自通過各種腔鏡取活體組織或通過針吸方法得,往往很多病人對取活檢或穿刺針吸不了解,因恐懼而拒絕,也就遲遲得不到病理診斷。自己總希望能在沒有病理診斷的情況下,直接做化療,一般來說,醫院都不會這樣做的。只有明確的診斷才可以更好的決定治療方案,因此,在實施化療前,要盡量盡早取得病理組織學或細胞學證據,使醫生在制定化療方案時,更有針對性。
另外,也有很多患者,在是否取 "活檢" 或 "穿刺" 的猶豫不絕之時,為了不耽誤病情,先選用現代抗腫瘤中藥服用,在中西醫結合的治療中,讓中藥先行一步。這也是個好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