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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檢查時間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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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武漢大學人民醫院 范翠芳 主任醫師

對于孕期檢查項目及時間,具體情況如下:1、孕早期:對孕婦身體進行總體評估,如血尿常規、肝腎功能、心電圖等檢查。在兩湖、兩廣等特殊地區,要查地中海貧血等必查項目,選查項目包括甲狀腺功能等。孕早期要通過陰道B超,來確診是否胚胎成活。在11-13(+6)周要做NT測量,進行胎兒早期的系統檢查;2、孕中期:要進行糖尿病的評估,進一步復查血尿常規,18-24周做大排畸。通過四維超聲,來檢查胎兒每一個結構有沒有異常;3、孕晚期:對母親心臟、肝臟疾病再次評估,28-30周再進一步做胎兒的小排畸檢查,通過超聲對胎兒進行系統性評估,檢查胎兒的生長發育和胎盤、羊水的情況。如果孕婦合并高危因素,還應該做產前診斷和唐氏篩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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