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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的復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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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 周齊 主任醫師

妊娠糖尿病即妊娠期糖尿病,42天也就是產褥期結束以后,開始進行追訪。一般在產后的1-3個月之內,建議孕產婦去內分泌科就診。這時可能重新再做OGTT試驗,也就是75g葡萄糖實驗,目的是除外糖尿病合并妊娠的可能性,除外是否已經進展為糖尿病。現在的指標,比如在產后的時候,如果空腹血糖>7.0mmol/L,或者餐后2小時血糖>11.1mmol/L,就會診斷為糖尿病。當然如果空腹血糖在5.6-7.0mmol/L之間,而且餐后2小時血糖是<10.1mmol/L,指的是空腹血糖受損的情況。而空腹血糖是<7.0mmol/L,餐后2小時血糖在7.8-11.1mmol/L之間,可能是糖耐量受損的情況。此病人也是一定要密切監測的對象,監測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及時發現糖尿病。對于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婦,在產后不加以管理的情況下,繼續按以前的生活模式進食,該人群中將有一半會到3-5年之內進展為糖尿病,所以一定要按糖尿病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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