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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結核病人用過的東西怎么處理
- 肺結核病人用過的東西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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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湖南省胸科醫院 段波 副主任醫師

肺結核患者使用過的物品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需在陽光下暴曬2-7小時;
2、放于100℃沸水中,煮沸5分鐘以上;
3、70%酒精擦洗或浸泡;
4、淘汰物品可進行焚燒、深埋以免傳染。
結核分枝桿菌對干燥、冷、酸、堿等抵抗力強,在干燥環境中、室內陰暗潮濕處、低溫條件下可長期存活。煮沸100℃5分鐘可殺死結核分枝桿菌,常用殺菌劑中70%酒精最佳,一般在2分鐘內可以殺死結核分枝桿菌。結核分枝桿菌對紫外線較敏感,太陽光直射下痰中結核分枝桿菌經2-7個小時可被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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