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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化療前3天不打升白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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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吉林大學第一醫院 徐英輝 副主任醫師

化療是細胞毒性藥物通過靜脈給藥、口服或局部腔內的給藥方式來達到全身性、系統性的抗腫瘤治療的目的。部分人認為在化療前3天,不應該再用升白針,因為升白針在白細胞動員起來后,再用化療藥,可能對骨髓的再次損傷,導致白細胞耗竭。但實際上大可不必這樣,因為體內的白細胞數量比較豐富,而且代謝相對較快,在1-2周之內會更新一次,即意味著1年之內,可能人體的白細胞會更新26-52代的白細胞數。所以通過升白針來刺激白細胞的生長,可能會加速幾代的白細胞生長。總體而言,對身體損害微不足道,所以在細胞升到正常后,化療的應用可以正常進行,但對白細胞的水平進行常規的監測。化療具有細胞毒性的作用,會產生相應的副作用。其中最主要的副作用是骨髓毒性,其中最明顯的是白細胞或中性粒細胞的降低。對于輕度即1度的降低,可以通過自然的生長方式,在達到下一次化療之前,細胞可以達到正常的水平。但當前一周期化療相對的骨髓抑制較明顯,白細胞或中性粒細胞下降較明顯時,這時為避免體內會存在相應感染的可能性,可以給予相應的升白針或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給予升高白細胞、粒細胞的治療,使白細胞或粒細胞盡快達到正常水平。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應用大概12小時之內,這種起效可以使細胞水平在第2天再復查時,可以達到正常水平,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作為骨髓動員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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