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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產檢項目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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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山東第一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劉宗花 副主任醫師

正常孕婦產檢次數一般建議≥9次,在妊娠初期,建議首先做1次產檢,確定是宮內孕還是宮外孕,同時確定胚胎是否存活,是否發生胚胎停育。孕11-13周時行第2次產檢,此時檢查胎兒頸后透明層,用超聲測胎兒NT值。孕16周行第3次產檢,此時進行中期唐氏綜合征篩查。在16周之后,基本上每4周進行1次檢查,28周之后每2周進行1次檢查,34周以后建議每周1次產檢。整體是9-11次產檢。
檢查內容除唐篩、NT、24-28周的排畸檢查、糖尿病篩查、34周后的胎心監護檢查外,每次產檢都會做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心測量。在晚期妊娠時,還會對胎位進行檢查。一般情況下,每個醫院都會給孕婦提供產檢表,提示孕婦檢查時間,孕婦無需過多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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