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
- 能確診是癲癇嗎?,用藥多長時間可以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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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月
2009-12-23 20:58 瀏覽5847次
病情描述:
抽過一次,3周歲前一個月\后一個月各抽一次,最后一次抽后20天做24小時腦電圖.結果異常,醫生說有四處是"癲癇波",那么就確診是癲癇嗎? 報告結果是這樣的;主要節律性活動為中高電位89Hza波 波形尚整,調幅尚可,記錄見稍多短中段陣發性,彌漫性,高電位23.5HZ`(此處一個符號,像8)波內混有棘慢,多棘慢綜合波發放,兩半球大致對稱,視反應抑制佳 自然睡眠下描記,記錄中除睡眠波外,思睡期見少量上述異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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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癲癇系多種原因引起腦部神經元群陣發性異常放電所致的發作性運動,感覺,意識,精神,植物神經功能異常的一種疾病.現代醫學認為發生癲癇的原因可以分為兩類原發性(功能性)癲癇和繼發性(癥狀性)癲癇. 指導意見 中醫認為癲癇屬痰癥.腦為至清至粹至純之腑,為真氣所聚,維系經絡,協調內外,以主元神.腦清則神識清明,主持有度;腦為髓海,水谷精微及腎精所藏.清靈之臟腑喜靜謐而惡動擾,易虛易實,是故神傷竅閉為其病理基礎.清竅被擾.元神失控,神機散亂,則昏仆抽搐;髓海不充,元神失養,腦神乏機,致恍惚不安,目光呆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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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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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基本確定是癲癇病了 指導意見 這個病會反復復發的,去醫院讓醫生根據你拍的片子的具體情況來制定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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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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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應該是 癲癇(epilepsy)是大腦神經元突發性異常放電,導致短暫的大腦功能障礙的一種慢性疾病.而癲癇發作(epileptic seizure)是指腦神經元異常和過度超同步化放電所造成的臨床現象.其特征是突然和一過性癥狀,由于異常放電的神經元在大腦中的部位不同,而有多種多樣的表現.可以是運動感覺神經或自主神經的伴有或不伴有意識或警覺程度的變化. 指導意見 一,一般藥物治療 1.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擇安全,有效,價廉和易購的藥物. ①大發作選用苯巴比妥90300mg/d.丙戊酸鈉 0.61.2/d,卡馬西平 6001200mg/d等. ②復雜部分性發作苯妥英鈉 0.20.6/d,卡馬西平0.21.2/d. ③失神發作氯硝安定525mg/d,安定7.540 mg/d. ④癲癇持續狀態首選安定 1020mg/次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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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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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的病因復雜多樣,構成癲癇發作的因素包括遺傳因素,腦內致癇性損傷因素,誘發性因素等,病因與年齡因素比較明顯. 指導意見 一旦診斷癲癇就需要正規治療.目前治療癲癇病的方法有藥物,外科手術等,但最主要的方法還是藥物.藥物有很多種,醫生用藥遵循現行的指南和原則.主張早期,規律,根據發作類型選藥,盡量單藥,逐漸加量,密切監測藥物副作用,治療根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個體化.70%~80%的病人可以通過藥物治療控制癲癇發作,維持治療2~5年無發作,大部分可以停藥無發作.很多人非常擔心抗癲癇西藥對大腦會造成副作用,影響智力,但實際上,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治療,發生副作用的機會很少;大多數病人身上看不到明顯副作用.相反,如果癲癇發作得不到及時控制的話,對大腦造成傷害的機會是很大的. 注意定時服用服藥,避免情緒激動,精神緊張,過度勞累,飲食不節,禁忌煙酒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和特殊的理化刺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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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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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是大腦神經元突發性異常放電,導致短暫的大腦功能障礙的一種慢性疾病. 指導意見 ①大發作選用苯巴比妥90300mg/d.丙戊酸鈉 0.61.2/d,卡馬西平 6001200mg/d等. ②復雜部分性發作苯妥英鈉 0.20.6/d,卡馬西平0.21.2/d. ③失神發作氯硝安定525mg/d,安定7.540 mg/d. ④癲癇持續狀態首選安定 1020mg/次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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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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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發病特點 1,多樣性即同一個病兒,可有幾種不同類型的癲癇的發作. 2,易變性有些兒童的癲癇變換無常,在不同時期可有不同類型的發作. 3,頓挫性往往是完全的發作,即不表現發作的全過程,而終止于發作的某一階段. 4,不典型性兒童癲癇常有變異,如周期性嘔吐,狂笑,異乎尋常的性格突然改變等.都可做為兒童癲癇的種特殊表現形式. 5,不良因素容易誘發兒童在不良因素(如發熱,生活不規律,暴飲暴食等)的影響下容易發作. 6,周期性兒童癲癇的發作常有較規律的周期性,即每隔一定的周期時間而反復發作. 7,智能性格和改變小兒癲癇未經系統規律地治療或發作頻繁(尤其是大發作或出現過持續狀態后),長期不能控制者,智能和性格的改變比較明顯,如表現為智能低下,呆傻,遲鈍,幼稚言語不清,沉默寡言,孤僻或暴躁等. 8,一般48歲兒童多為小發作也可伴有大發作.腹型癲癇在兒童較在成人多見. 指導意見 不論小兒或成人,選擇抗癲癇藥的根據,除癲癇發作類型外,應同時考慮癲癇與癲癇綜合征類型,年齡,性別,患者狀況(包括智力缺陷,某些應激,同時服用藥物等),尤其是藥物不良反應的大小等因素,這樣為患者選擇的藥才是最合適,最有效,最安全的.如果只根據發作類型選藥,即使不都是錯誤的,至少是不全面的. 國內有關專著(例如沈鼎烈2001,林慶2000,薛辛東2005)至今仍只強調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藥.但是,同一發作類型在不同癲癇與癲癇綜合征中,對同一藥物的反應明顯不一,如肌陣攣發作在少年肌陣攣中90%以丙戊酸控制,而在嬰兒嚴重肌陣攣癲癇中則幾乎什么藥都無效;又如氨己烯酸可減少嬰兒痙攣癥的肌陣攣發作,卻加重成人多種類型癲癇綜合征的肌陣攣發作. 抗癲癇藥藥代動力學與神經不良反應在不同年齡階段均有所不同,如2歲內患兒服丙戊酸易發生肝損害,在育齡婦女服易致多囊卵巢綜合征.又如老年人服用非氨酯導致的再生障礙性貧血發生率高,而在兒童則少見.又如1個10歲的失神癲癇患兒,是選擇乙琥胺還是丙戊酸呢?由于這個年齡組很大一部分患兒會合并全身性大發作,服用乙琥胺有加重大發作的危險,所以就應選擇丙戊酸而非乙琥胺. 前人的研究和多年的實踐證明,丙戊酸,卡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治療部分性發作和全身強直一陣攣發作的有效率近似,區別只在于不良反應的大小.而肝腎功能受損的病人接受丙戊酸,苯巴比妥,苯妥英,卡馬西平,苯二氮革類,非氨酯,拉莫三嗪等治療,更易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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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