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又到國慶“黃金周”,外出旅行已成當代大學生度假的時尚。然而當我們漫步校園時會發現自己已經被淹沒在鋪天蓋地的廣告之中,眾多旅游廣告令人眼花繚亂,讓有意國慶旅游的同學無從選擇;同時,也為可能出現的旅游糾紛甚至旅游事故埋下了伏筆。為此,記者于近日采訪了旅游方面的眾多專業人士,提醒廣大學生維護自身利益、提防旅游欺詐行為。
一些曾經多次參加旅游團的人士以親身經歷向記者揭露了如下旅游欺詐手段:
價低攬客引人上鉤
一次春節我因價低選擇了廣州一旅行社的“桂林雙飛四天游”,順德標價2600~2800元/人,這里僅為1780元/人,一家三口竟便宜了2700多元呀!怎不叫人心動?殊不知“好貨不便宜,便宜無好貨”:住的是簡陋招待所,每天吃得饑腸轆轆,甚至出現“早餐不包、晚飯自理”的明欺現象,唯有自掏腰包補充“營養”,算起來跟本地團花費差不多。真是“一分價錢一分貨”。
笑里藏刀加收游費
我有一次到廈門遭遇了一回“金門環島游”,對方說是掛鉤公司特別優惠,一般120元我們只收80元,使你認為有著數非去不可,其實普通票標價才50元,更何況是團體。許多旅客大都有這種經歷,每到一站,什么“加開特別民族表演千載難逢!”“加游夜景觀賞不可錯過!”有的干脆故意安排緊湊,一天景點半天游完,下午增點另行收費。尤其是單位組團,這種錢最好賺,保證百分百穩收囊中。
旅游購物大賺回扣
目前一般旅行社每條線路都要安排到1~2間定點商場購物,不少是當地旅游部門規定的項目。但近年卻大有變本加厲的趨勢,使旅客意見甚多。去年我跟一團游云南7天,安排到各類特產店購物竟達12次之多,如果真要各處買一點“手信”也非要托運不可。同時旅客還要特別小心買回“水貨”:1000多元的鉆石項鏈實際價值不過二三百元,60元一兩的牦牛肉干在普通商場只賣20塊錢……
偷梁換柱推卸責任
一些旅行線路由于報名人少,一到出發日期,就悄悄把你“賤價轉賣”給其他旅行社。2001年“五一”節,我與女兒參加一旅行社的“張家界四天單飛游”,卻被轉到另一旅行團成為“外來散客”,直到開車前10分鐘才匆匆拿到火車票。一看我的臥鋪座位在13車廂,8歲的女兒竟被安排在8車廂,我的天呀!但送票者已無影無蹤,臨走時只丟下一句話:“到張家界站出口找當地××旅行社接。”我們就是這樣被“偷梁換柱”賣來賣去,一路上苦不堪言。回來后找這家本地旅行社投訴,卻是互相推卸責任,最后不了了之。
部分旅行社的“偷梁換柱”法還有“大機換小機”、“白天機變夜晚機”、“豪華旅游巴變破舊中巴”、“四早八正減一正(指正餐)”等等,令旅客防不勝防,當你察覺時對方卻又解釋是其他客觀原因,或稱乃公司安排,導游本人毫不知情云云。
當我們遇到旅游欺詐時,不但會遭受經濟上的損失,至少自己的熱情會在一剎那間消失的無影無蹤,本來愉快的心情也一下子降到了冰點。提防旅游欺詐行為,維護自己權益已成為我們外出旅游所必須首先考慮的因素。
長沙旅游局一位姓孫的科長給出如下建議:
游客應在參團報名、確認旅行社資質、簽好合同并保留好發票等四個方面需要注意,同時,消費者還要及時投訴和理性維權。
首先是參團出游前,要確認旅行社的經營范圍,注意查看“一證一照”,即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出境旅游不要選擇中介公司和咨詢公司,并且簽好合同并保留好發票。
其次為了進一步增強旅游者抗風險能力,萬一遇到風險也有利益保障,建議大家在出行前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再次是在購物中,請在出發前確認好行程中費用所包含的項目和景點的停留時間,以便必要時通過導游或領隊交涉。購物時,要索取正式發票,并核對發票上的文字與口頭介紹是否一致。
最后,黃金周期間億萬人出游,對人流集中所帶來的等候和擁擠情況,旅游者要有心理準備。對由于氣象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問題,更要理性對待,理性處理,以便各方努力,共同維護好黃金周市場秩序。
長沙旅游局有關負責人還表示,旅游行程中發生的服務質量糾紛,可依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及有關約定及時進行交涉和協商。如協商不成,在黃金周期間可向各級假日辦投訴,也可在回到報名地后向當地旅游質監部門投訴。投訴時效為90天。
同時世界之窗孫俊經理就希望到世界之窗旅游的游客提醒大家,一定要看組團者的領隊證。
在此記者也特別提醒旅游者,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時候必須依法維權、合理維權。在出現問題后,要對旅行社等當事單位提出的合理補救措施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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